音乐舞蹈学院

音乐舞蹈学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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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2021/12/17 10:29:51

音乐舞蹈学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

一、每位干部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加强组织纪律观念,严格遵守请示、报告制度,做好:个人服从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,全党服从中央。

二、每位成员应维护党支部的集体领导,维护“校长负责制”,遇有重大情况需请示、汇报,不擅自作主。

三、学校决定重大问题,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研究、讨论,实施之前报告上级审批,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四、学校发生重大问题,如时间允许,一定要先请示呈报,待上级指示后再进行处理;如情况紧急,也应边处理边报告,并在事后向上级说明情况;不得隐瞒不报,也不得拖延迟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