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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舞蹈学院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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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2022/3/14 11:03:41

音乐舞蹈学院党员教师家访工作制度

一、家访任务

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10次;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;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20次。

二、家访内容

宣传党的教育方针、教育法规和政策,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,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;了解学生家庭成员、经济状况、社交往来、性情心态、个性特长、健康状况等信息;交流学生在校表现、道德修养、行为习惯、学习成绩、突出表现、存在问题等;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,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。

三、家访形式

1.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,信访、电访为辅,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,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,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,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;

2.办好家长学校,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;

3.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,征求学生家长意见,开展家长、学生评学校、评校长、评教师活动;

4.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,加强学校、家庭、学生之间的交流。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。

四、家访要求

1.坚持科学安排,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;

2.坚持廉洁自律,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、礼金和宴请;

3.坚持以肯定成绩、鼓励褒扬为主,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,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;

4.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,虚心听取家长意见;

5.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,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,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。